作者: 来源:中糖协 2020-07-07 16: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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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商务部发布《关于调整<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关税配额外食糖纳入《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自2020年7月1日起实行进口报告管理。原糖加工生产型企业应向中国糖业协会备案,食糖进口国营贸易企业和其他企业应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备案。
《公告》及《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备案流程(食糖)》可登陆中国糖业协会官方网站www.chinasugar.org.cn及微信公众号查阅。